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和海棠街“人才联育”实习招募的通知

发布者:朱庆磊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11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我市大学生就业工作按照天津共青团深化实施服务和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团市委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锻炼补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扬帆计划实习时间

本期实习工作时间为20254月至6月春季学期。实习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达成一致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

实习期内要求学生能够全天到岗原则上应至少完成2个月的实习工作。

二、扬帆计划实习内容

1.政务实习的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运转情况体验政务机关工作氛围感受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接收实习学生的部门可自行探索、设计富有特色的工作内容组织实习学生与机关青年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

2.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等各项工作了解企事业单位工作机制感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内容。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可为实习学生安排富有本单位特色的实习锻炼岗位组织实习学生与青年员工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

三、扬帆计划实习学生推选

1.推荐人选。春季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作为引领青年思想、助力青年发展的重要抓手始终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提高学生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坚持优中选优严把质量的原则优先推荐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生骨干学生政治意识强、人品服众、能力优秀、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推荐人选应符合实习单位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要求且在天津有固定居住地可满足每日工作通勤需求。

2.推荐程序。学院团委严肃选拔流程从政治素质、学习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考虑报名人选应经过校、院两级审核保证推荐人选政治过关。

3.投递简历。实习学生在经过审核后参考《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岗位信息表》附件1),至多选择两个实习意向岗位将盖有学校团委公章的《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学生报名表》附件2及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版),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意向单位联系邮箱。

四、扬帆计划工作阶段及要求

1.学生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同学须于2025年49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zhuqinglei@nankai.edu.cn。学院将完成选拔、审核、推荐工作通过选拔的学生将本人简历及加盖高校团委公章的报名表发送至意向单位邮箱。

2.单位录用阶段4月11日至4月16日):各单位完成报名学生的面试选拔工作通知学生录用结果安排实习学生完成岗前培训、业务锻炼等试用期任务并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3.实习锻炼阶段4月至6月):实习学生在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8月):各高校团委要通过校园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展示实习工作动态将好的经验做法报送至团市委。团市委将择优宣传报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将扬帆计划工作纳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评价体系丰富评价方式。

五、扬帆计划有关要求

参加春季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要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的过程中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

六、海棠街“人才联育”实习招募相关要求

附件3-4为海棠街“人才联育”实习招募的岗位要求,学生通过文件中的邮箱或电话自行联系用人单位即可。


附件1: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5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学生报名表.docx

附件3:2025年海棠街春季人才联育工作岗位需求统计表.xlsx

附件4:2025年海棠街春季学期“人才联育”岗位计划表.xls